2013全国各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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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0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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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十二五”中期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排名中,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继续居前三位。
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财政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1~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和合成。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财政竞争力和金融竞争力。
2012年全国各省、市、区财政金融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西藏自治区、四川省、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山西省、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省、湖北省、陕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青海省、河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
与2011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6位),其他依次为云南省(5位)、四川省(4位)、江西省(3位)、山东省(3位)、西藏自治区(3位)、山西省(2位)、河南省(2位)、海南省(2位)、贵州省(2位)、河北省(1位)、福建省(1位)、广东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7个省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0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陕西省(10位),其他依次为吉林省(8位)、重庆市(7位)、湖北省(3位)、辽宁省(2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江苏省(1位)、浙江省(1位)、湖南省(1位)、青海省(1位)。
在财政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天津市、广东省、贵州省、江苏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
在金融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西省、四川省、天津市、山东省、重庆市。
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财政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1~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和合成。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财政竞争力和金融竞争力。
2012年全国各省、市、区财政金融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西藏自治区、四川省、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山西省、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徽省、湖北省、陕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青海省、河南省、湖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
与2011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6位),其他依次为云南省(5位)、四川省(4位)、江西省(3位)、山东省(3位)、西藏自治区(3位)、山西省(2位)、河南省(2位)、海南省(2位)、贵州省(2位)、河北省(1位)、福建省(1位)、广东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7个省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0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陕西省(10位),其他依次为吉林省(8位)、重庆市(7位)、湖北省(3位)、辽宁省(2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江苏省(1位)、浙江省(1位)、湖南省(1位)、青海省(1位)。
在财政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上海市、西藏自治区、天津市、广东省、贵州省、江苏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
在金融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西省、四川省、天津市、山东省、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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