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16:2030元,全国第二(仅次于上海)
2016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今年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无变化,依然是20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在全国范围内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标准排第二,仅次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详细情况。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2016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并未进行上调,与2015年相同,依然为2030元。而在过去的五年间,深圳四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的110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2030元/月,月均涨幅16.9%。
2015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有1808元上调至2030元,增长了222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5元上调至18.5元,增长了2元。
而在全国范围来看,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依然高居第二位,深圳也是除上海之外全国第二个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的城市。高于北京的1890元和广东的1895元。想了解更多关于最低工资的信息可以看看《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国际上通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般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按照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修改颁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的确定可采取比例法、居民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等几种方法,其中比例法即明确规定为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
深圳平均工资为6054元,按比例法简单计算,最低工资标准应在2421元至3632元之间,深圳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低于此范围。
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应打破过于偏重企业经济成本核算,忽视员工社会成长成本的现状。最低工资是一个导向性指标,具有标杆性质,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可以促使各个层级的工资水平得到相应提升。
深圳历年最低工资标准2000年特区内度最低工资月标准为547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19元。
2001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 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标准为440元。
2002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595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60元。
2003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0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工资为465元。
2004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1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480元。
2005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69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580元。
2006年特区内最低工资为810元;特区外宝安、龙岗两区最低工资为700元。
2007年特区内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特区外宝安区和龙岗区为750元。
2008年特区内为1000元/月;特区外为900元/月。
2009年特区内为1000元/月;特区外为900元/月。
2010年1100元(关内和关外一致)
2011年1320元(关内和关外一致)
2012年1500元2013年1600元
2014年1808元
2015年2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