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新中国建国以来的10大悍匪
罪犯,在没有犯罪前,他和我们一样,是一个普通人。他也曾想,通过自己的勤劳过上好日子、过上幸福的生活,然而,残酷的社会、残酷的现实……新中国成立,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中国曾发生多起恶性杀人案件,作案罪犯穷凶极恶,持枪杀人,多为抢劫钱财,有的甚至逃往深山组建黑帮,危害一方。下面我们就来盘点新中国建国以来的10大悍匪。
图为龙治民,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人,制造了新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案,在自己家中连杀48人,并将尸体埋在自家院中,这48条性命仅换得573元。他神志正常,无任何精神症状,反应敏捷,回答问题清楚,属聪明人。图为龙治民被枪决前的照片。|
最早被悬赏通缉的悍匪:东北二王,最早犯命案时间:1983年2月,最终落网时间:1983年9月18日。“东北二王”指的是沈阳兄弟王宗坊(王+方)和王宗玮。1983年,从大年三十在沈阳枪杀4人开始,7个月内,王宗坊(王+方)和王宗玮兄弟二人全国流窜,残害干警群众20余人。
白宝山,最早犯命案时间:1993年9月,最终落网时间:1997年9月5日,河北徐水县人白宝山,1983年因盗窃入狱。在狱中,他就想着将来出狱后报复社会,“讨回”狱中失去的青春。其先后杀害军人、警察和无辜群众15人,击伤15人,抢钱140余万元,并在狱中先后杀害2人(分别于1993与1994年),是建国以来罕见的悍匪。图为白宝山受审。
张君,被称为中国第一悍匪,曾纵横数省8年,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50人的张君团伙在2000年9月被警方擒获,2001年4月21日,一审判处张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月20日执行死刑。
张君等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李化摄)。
杨新海,1970年出生,高中肄业,原籍河南省正阳县。高三时离家出走之后,杨曾先后到过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矿、建筑队上打工,期间因盗窃、强奸被2次劳教,1次判刑。从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杨新海曾横跨皖豫鲁冀4省,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左为杨新海受审,右为杨新海犯罪现场。
张显光,1965年出生,小学二年文化,捕前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红房委十一组,1985年曾因扒窃被劳动教养3年。他制造了震惊全国的“1·18”案,被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爆炸罪、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産。图为第一次受审时的张显光。
张显光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张子强(1955—1998),绰号“大富豪”,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4岁时随父母从广东郁南县定居香港,是香港一个犯罪集团首脑。一般相信他曾策划绑架富商李嘉诚之子李泽钜,获得数亿港元赎金,犯罪所得金额之高曾录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但李氏并没有报警。1998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案公开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张子强等5人死刑。图为监狱中的张子强。
谢先荣是2003年“9.29湖北潜江特大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案”案犯。于2003年10月12日下午6时许,在省公安厅和潜江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干警、武警组成的突击队在谢先荣先开一枪的情况下,将其击毙。
2000年12月9日,张书海、张宏超、张世镜、乔红军、张玉萍按照事先预谋和分工,分别携带铁锤、猎枪等作案工具窜至郑州广发银行银基营业部大厅内,采用引爆爆炸装置、铁锤砸玻璃,开枪威吓保安及客户等手段,抢走营业款人民币208万元。2001年9月16日,张书海等6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从左到右为:主犯张书海、主犯张宏超(张书海之子)、主犯张玉萍(张书海之妹)、6主犯被押赴刑场情景。
刘进荣,这个名字在上世纪80年代末曾“威”震海南。原东方县曾当过侦察兵的刘进荣,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还获过“神枪手”称号。复员回东方县(现改市)东方镇后,在一次“三月三”黎族节上与人发生冲突,持刀杀人后潜逃到东方、昌江一带深山老林里当土匪,一直被省公安厅通缉。其后,刘进荣又流窜于东方、昌江、乐东等地,纠集逃犯、山匪、“两劳”释放人员和地痞流氓23人,成立起“东方黑帮”。